东方精工: 关于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0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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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终止 2026 年度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相关议案。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
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终止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
资,即不再新增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之前,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依据公司董事会前期做出的证券投资额度审批和授权,
已开展的前期证券投资,后续将逐步择机退出。
    一、前期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
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1
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
资行为。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
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相关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等。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4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新
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人
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5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包括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金额上限为
人民币5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二、终止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
等考虑,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将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即不再新增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证券投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之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依据公司董事会前期做出的证券投资额度审批和授权,已开展的前期证券投资,
后续将逐步择机退出。
    公司前期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是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本次终止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是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并推动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落
地,同时加大投资者回报等考虑做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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