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2 元(含税),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 51,126,008.14 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一致认为:调整后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是公司在保持现金流满
足正常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响应有关政策精神和监管指引的积极举
措,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上述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调整后的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原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不再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后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期初东方精工
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之“未分配利润”科目期初账
面余额)-251,255,243.36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09,484,916.85 元,
弥补亏损后可供分配净利润 258,229,673.49 元,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税 ) 后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科 目 余 额 为
鉴于:
交易的方式出售所持有的 Fosber S.p.A.及其子公司(暨 Fosber 集团)100%股权,
以及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Fosber 亚洲)和狄伦拿(广东)
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Tiru?a 亚洲)。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上述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当前处于推进阶段、尚未完
成,公司尚未收到上述重大资产出售的资金。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5 亿元,该净利润主要为控股子公司
Fosber 集团、百胜动力和 Fosber 亚洲贡献。其中,Fosber 集团和 Fosber 亚洲作
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公司,根据已签署的交易协议,Fosber 集团和 Fosber
亚洲无法向上市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分红;百胜动力在 2025 年第一季度已向上市
公司分红、其分红资金已被用于实施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基于
其正常运营与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百胜动力未向上市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分红。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 亿元(含税)。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基于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文件精
神和相关要求,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一)调整后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51,126,008.14 元(含税)。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
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保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出售
所持有的 Fosber 集团 100%股权,以及 Fosber 亚洲 100%股权和 Tiru?a 亚洲 100%
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根据已签署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在股东会审批
通过后满足交割条件时可完成交割。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实力将
得到进一步增厚,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通过
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股东。所以,董事会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授权具体如下:
(1) 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之日止。
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调整后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项目
(2025 年,预计数) (2024 年) (2023 年)
注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00,775,313.1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5,965,900.43 500,578,449.68 433,240,237.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A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 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56.06%
均净利润的比例(C=B/A)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情形
注: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包含在2025年内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
分红金额,以及本次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金额。
(二)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调整后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金分红(2025 年修订)》、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在保持上市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运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响应
有关政策精神和监管指引,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
资者的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现金分红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不
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也无未来十二个月内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其他说明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调整后的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不再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调整后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获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