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 长青 共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充分发挥独立性与专业优势,审慎履职、独立判断,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大学学历,香港线路板协会名誉顾问。曾任保德科技有限公司、迅得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内,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董事会。参会前,本人认真审阅相
关议案材料,并从本人专业角度发表意见。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
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期应参 现场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
加董事 董事会次
数 加董事 董事会次
数
事会次 加董事会会 东会次
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议
官锦堃 1 0 1 0 0 否 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成长 长青 共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的任
期内,独立董事召开1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
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向关联人购买股权、专利及技术资产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购买股权、专利及技术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从关联方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下称“Schweizer”)购买控股子公司胜伟策电子(江
苏)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15%的股权,及胜伟策向 Schweizer 购买一组专
利及技术资产,能进一步提升对其的控制力和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胜伟策
在嵌入式封装技术(P2Pack) 等领域的技术布局。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任职以来,本人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完善决策科学性、严守运营
合规性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以下无正文)
成长 长青 共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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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官锦堃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