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都晓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都晓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硕士学
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部门主任、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部门主任、授薪合伙人,江苏苏盐
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市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
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型 投票情况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0 否 全部投赞成票
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切实履行职能。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对公司财务运作、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投资理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意见进
行细致审查,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审计部的有关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审计部负责人等事项进
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发展机
遇、战略规划进行研究论证,为公司经营规划提出相关意见。
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投票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
赞成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赞成
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1、关于转让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
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2、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
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
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
审会计师交换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同时,在对定期
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发生。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每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亲自参加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
小股东关切的问题。积极关注监管变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充
分的准备,对公司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帮助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内控管理等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安排实地考察等。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
准确传递,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和便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得到了有效
的执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
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议案》,并经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风险低、短
期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
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
已制定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是根
据市场业务情况做出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公司转让闲置房产,
交易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价格公允,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
结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
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
利益,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本人还积极学
习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定,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都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