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的原则,切实对司农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
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
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
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 13,529.21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2,194.0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7,160.34 万元。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
业(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
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
并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司农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
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司农事务所的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
求,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
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中,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审议
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2026 年 3 月 9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事项进行单独沟通,跟进审计进
度和了解内部控制情况。
(四)2026 年 3 月 13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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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