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
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佛山
市管道燃气用户容量气价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天然气居民价格有关事项
的通知》(佛发改价格函〔2025〕16号)文件精神,从2025年12月1日起,佛山市管
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实行一部制气价,终止收取容量气价。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根据佛山市有关部门文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收取的佛
山市管道燃气用户开户时交纳的容量气价从收取当年起分20.5年平均摊销计入各期营业
收入。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
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公
司考虑匹配广东省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确定的定期校核周期,将未摊销结余
的容量气价金额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3年进行摊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因摊销年限调整,预计增加公司
为准。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未超
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
议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