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银行间及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的买卖、债券质押
式回购、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其
他固定收益产品等。
投资的相关金额)折合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折合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益具有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投资仍有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
充分关注理财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折合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的额度(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范围内,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投资经
营计划,适当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二)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折合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折合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方式及期限
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及
货币市场基金、银行间及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的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证券
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固定收益产
品等,通常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投资仍有可能存在亏损的
风险。
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风险整
体可控。
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自有资金投资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
型理财产品。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
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
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投资的稳健型理财产品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