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00:35: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
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
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
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酬。
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履职情况、实际工作成效,结
合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地区薪酬标准等因素综合评定。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
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
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相
关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额发放的部分,公司有权追回。
  (四)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另行
确定。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沪电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