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6-04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本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融资
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新增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包括:(1)以部分自
有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开展售后回租、(2)以新购资产设备直租。
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
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确定、调整具体融资租赁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前述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如下孰早
之时间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应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具备相应资
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且不属于本公司之关联/连方。
三、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承租方”)拟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金
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新增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
售后回租模式下,由出租方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标的的所有权,
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该控股子公司使用;直租模式下,由出租方直
接购买控股子公司所需资产设备租赁给控股子公司使用。
上述新增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租赁期限不
超过七年。具体利率、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具体条
款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权控股子公司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部分控股子公司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融资
租赁业务项下的融资款将主要用于相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该等融资租赁业
务不会对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现阶段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预计也不会对本集团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