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0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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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用资金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保持独立性,并运
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
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公司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职责。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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