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
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构投资者,采用定向发行方式;
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
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
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二、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震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
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
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办理募集资金
管理有关事项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管理等;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
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
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有效期
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为公司战略布局、新项目投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
持。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