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燕建)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和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朱燕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
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曾任浙江大学经济
学院博士后、讲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浙江大
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本人现亦担任永安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商旅金
融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
表,确认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
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 2025 年度内未在本行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本行及本行附属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和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
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 25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和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时间的要求。
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16 项,听取报告 8 项,主要内
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
次,通讯表决 3 次,委托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78 项,听取
报告 55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
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会上发言,为重庆银行
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例如:针对个人贷款、经营性贷款不良率的上升问题,建议
风险管理部门做一些多元化的处置,另外从大数据方面追溯贷款客户的情况;针
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建议参数设置要更加谨慎;在战略规划方面,建议把国家
的战略规划融入到重庆银行“十五五”规划中,并在贷款质量优化上做一些精细
化的布局。
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
开的全部 10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以及每季末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 13
项议案,听取了 5 个报告。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权益。
⑵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6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5 年度内审计划、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
的议案、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 26 项议案,听取了 1 个报告,做到了认真履
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
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⑶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2
次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核心系
统信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等 2 项议案,对金融科技、数据治理等提出了建议和希
望,积极谋划科技赋能。
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对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
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
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
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
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
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年内,参加了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
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重点风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常
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还参
加了重庆银行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独董履职情况与中小股东、投资者进行
充分交流。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5 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
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
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
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
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
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
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5 年度,公司开展了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 5 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
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
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
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
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
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
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
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法
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和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审计政策、程序、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
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和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
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
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作为
独立董事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
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
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
决策水平,有力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燕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瑞晗)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和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瑞晗,曾任北京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处长、股份制银行监管一处
处长、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党委委员、副
行长。本人现亦担任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
表,确认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
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 2025 年度内未在本行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本行及本行附属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
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 20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
职时间的要求。
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16 项,听取报告 8 项,主要内
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
次,通讯表决 2 次,共计审议议案 68 项,听取报告 50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
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
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会上发言,为重庆银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例如:在资本
管理方面,我提出资本管理是银行稳健经营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商业银行业务的
可持续发展,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主动进行资本规划既是履行监管部门的
要求,更是自身发展的必然;在 2025 年经营计划调整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做好
评估,以及市场调研,同时把控好合规意识,控制风险,切实落实高质量发展的
总体目标;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方面,建议在当前零售端客户的选择上,不要过
于依赖第三方平台的引流客户,要控制好规模,风控模型要与时俱进、及时迭代,
要建立动态的客群风险画像,对于收入波动大的群体,应该匹配更低的杠杆,更
短的周期产品。
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9 次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以及每季末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 11 项议案,
听取了 4 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权益。
⑵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8 次风险管
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2025 年度风险管理策略、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
案、2024 年度风险监测报告等 16 项议案,听取了 2 个报告,就全面风险管理、
内控合规、授权方案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
防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易额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
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
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
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
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年内,参加了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
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重点风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常
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等。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
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
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
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
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
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
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
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5 年本人履职期间,
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 4 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
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
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
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
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
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法
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面会和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情况的报告、2025 年度中期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部审计的审计政策、程序、
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外部审
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
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和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
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
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
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
决策水平,有力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瑞晗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钦琳)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汪钦琳,现任中国地方铁路协会站城融合发展分会会长、同济大学高铁
及站城融合研究院专家委员。曾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自动化技术中心主任(正处
级)、第一秘书处正处级秘书,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党组成员,重
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重庆市政府铁路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重庆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重庆市铁路大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
表,确认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
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 2025 年度内未在本行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本行及本行附属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
银行现场履职时间 16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
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
间的要求。
案 5 项,主要内容包括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等。
通讯表决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40 项,听取报告 22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
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在重庆市政
府办公厅、发改委、交通局等关键部门有长达三十余年的工作经历,在重庆铁路
投资集团担任董事长期间曾主导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和政策导向
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董事履职过程中,我特别关注银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
市场拓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诸多前瞻性建议。
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
的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经营业绩考核结
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 5 项
议题,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
践性,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⑵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3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5 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
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10 项议案,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
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
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企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
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
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
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年内,参加了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
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重点风险防范培训、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常见
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等。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
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
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
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
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
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
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
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
参与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
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
的 4 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
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
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
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考
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安永华明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部审计的审计政策、程序、人员和发现
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了
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
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在 2025 年履职期间,对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
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
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
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
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
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
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
策水平,有力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钦琳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宏)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和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曾宏,重庆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会员,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重庆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本
人现亦担任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海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航中天启(重庆)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
表,确认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
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 2025 年度内未在本行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本行及本行附属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行履职时
间 20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
职评价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履职时间的要求。
案 5 项,主要内容包括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等。
次,通讯表决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40 项,听取报告 22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
理、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
会上发言,为重庆银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特别是在审议重大财务决策、关联交
易管理和利润分配方案时,我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从专业角度提
出建设性意见。例如:针对相关重大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大问题,建议公司加强
后期风险控制;针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模型参数提出了完善性意见。
⑴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5 年上半
年财务分析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10 项议案,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做
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
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
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 5 项议题,
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⑶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
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4 笔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关联
方名录更新情况等 8 项议案,听取了 4 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
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企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
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
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
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参加了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
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
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常见问题
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
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
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
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
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
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
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
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
间,参与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
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
发生的 4 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
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
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
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
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
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
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部审计的审计政策、
程序、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
外部审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
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在 2025 年履职期间,
对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
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
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
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
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
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
决策水平,有力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宏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凤翔)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和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凤翔,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现任展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凤翔金融智库董事、香港城市大学城贤汇理事、新城电台金钱管家主持人、屈机
TV 主播、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香港可持续发展教育学院实务教授、香港金
融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南洋商业银行专家提供培训及项目顾问、上海复旦大学泛
海国际金融学院客座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曾任上海商业银行副总经理、
香港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银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亨亚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员、星路金融有限公
司负责人员。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
表,确认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
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 2025 年度内未在本行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本行及本行附属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
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要求。
案 5 项,主要内容包括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等。
次,通讯表决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40 项,听取报告 22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
理、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
会上发言,充分发挥在香港及国际金融市场积累的丰富经验,为重庆银行的国际
化战略布局、金融产品创新及风险管理积极建言献策。例如:在国别风险方面,
针对目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建议银行在发展的同时,提升跨境风险敏锐度,通
过精准识别受困企业压力,增强信贷决策针对性,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动
态平衡;在零售业务方面,建议加速零售业务突围,依托数字化转型成果,优化
个人消费贷、养老金融等产品体系。
⑴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 次风险管
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2025 年上半年风险监测报告、
案防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方案等 8 项议案,听取了 2 个报告,就全面风险
管理、内控合规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防控
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
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 5 项议题,
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
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
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
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
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年内,参加了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
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重点风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常
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等。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
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
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
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
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
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
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
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
间,参与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
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
发生的 4 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
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
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
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
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
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作为独立董
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
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
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
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在 2025 年履职期间,
对 2025 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
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
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
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
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
决策水平,有力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