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0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分别为本行提供
国内、国际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其中 A 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
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
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
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于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
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晨洁先生,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
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斐先生,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 年起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
业。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行 2026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530 万元(其中内部控
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50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行 2026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
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
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要求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的经验,能满足公司相关工作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
好,公司续聘其作为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
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其作为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在其经董事会审
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本
行 2026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香港为本行 2026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