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
可通过书面或通讯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
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误解之处。
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
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