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杨志威,经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
会选举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 12 月起,本人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
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有关会议,慎
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
项议案,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
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
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董
姓名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次数 的情况(亲自出
事会次
数 数 席/应参会数)
数
杨志威 6 6 0 0 2/2
议。对各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在审议前认真阅读文件资料,
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积极推进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2025 年 3 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董事长进行了
闭门会议,就有关公司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为公司发展提供有价值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次
专门委员会 加会议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数
审核委员会 5 5 0 0
薪酬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4 4 0 0
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任期内召
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
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
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
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
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 时间 会议 具体情况
号
月 24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关联交易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
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的
议案》。
月 13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关联交易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四)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情况
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及时解决了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
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5 年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
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七)日常工作情况
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也会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
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
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十二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
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
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本人与中小投
资者交流沟通。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并在各方面为本
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此,本
人深表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外部审计师、风险管控
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连)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每季度听取公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
况。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
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
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定期发布《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先后进
行审阅。本人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中国
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交易过程
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资金被
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
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予以审核,并对内外部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
及内控报告的议案》及其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审
计工作表现评价及 2025 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六)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方案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关
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薪
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
通,勤勉履责,诚信、独立地参与各个事项的审议,为公司
持续经营及合规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促进公司稳
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得到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认可,衷心感谢公司各位
董事、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的帮助和支持。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志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