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0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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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案件事实认定及判决结果尚待明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或“美
芝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怡建”)
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与李苏华、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广东怡建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苏华及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
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因
李苏华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关公司业绩对赌及最低持股承诺的约定,根据协议
约定,李苏华需支付有关补偿款及违约金,广东怡建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佛山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超过 42,335.38 万元。
佛山南海区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对原告广东怡建与被告李苏华关于美芝公司股
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李苏华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4)粤
法院”)提起上诉。佛山中级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作出(2024)粤 06 民终 16420
号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的有关约定起诉广东怡建,请求法院判令解除部分约定并要求广东怡建支付违约金及
相关损失,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超过 10,097.49 万元,佛山中级法院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作出(2024)粤 06 民初 73 号裁定,驳回李苏华、孙程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上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4 月
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中级法院送达的(2024)粤 06 民终 16420 号裁定书,裁定
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4)粤 0605 民初 10234 号民事
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重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 3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9.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0.84%,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由二审法院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相关案件事实认定及判决结果尚待明
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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