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
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红医疗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7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67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4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24,745,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
额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128,288,946.2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350Z0002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丁腈手套
项目
合计 57,974.27 57,974.2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述两项募投项目中分别投入 42,974.27
万元及 15,000.00 万元,合计投入资金 57,974.27 万元,完成率 100%。公司实际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54,10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桂林恒保健康防护
有限公司股权对价、4,710.55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迈德瑞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对价、588.82 万元用于支付深圳迈德瑞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创始股东第一
期业绩对赌款项、18,185.79 万元用于投入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一期 20 条丁腈手
套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3 月 14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
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 SEA1 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0.92 亿元(或等值外
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5.8 亿元(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
投入)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中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中红国际(香港)商贸
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06 亿元和人民币 1.74 亿元,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
公司按持股比例将上述资金共同为中红医疗 SEA1 公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
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为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和数智化水平,并根据海外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实际
情况,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
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印尼项目
(SEA1 项目)投资额度,本项目总投资额由人民币 10.92 亿元(或等值外币)
增加至人民币 14.77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7.385 亿元(部
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
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5.1695 亿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 2.2155 亿元(或等值
外币),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将上述资金共同为印尼公司
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如下:
(1)项目名称:中红医疗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一期 20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项
目;
(2)项目主体:PT EXCEL LIFE CARE;
(3)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 20 条双模丁腈手套生产线;
(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14.7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终项
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出资方式:本项目以 14.77 亿元现金投资建设,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
超过 7.385 亿元(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分别为新加坡公司
和香港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5.1695 亿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 2.2155 亿元
(或等值外币),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将上述资金共同为
印尼公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
(7)建设周期:18 个月;
(8)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固定资产项目 金额(人民币亿元) 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固定资产合计 13.289 89.99%
序号 流动资金 金额(人民币亿元) 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流动资金合计 1.479 10.01%
(9)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印尼项目 20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的总投资约 14.7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项目预计不含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约为 6.72 年至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使用的数据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
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国际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政策、市
场环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1)公司名称:PT EXCEL LIFE CARE;
(2)注册编号:041224009468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地点:印度尼西亚;
(5)经营范围:医疗保健的橡胶制品行业;其他橡胶制品行业;通用印刷
业;
(6)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新加坡公司占比 70%,香港公司占比 30%;
(7)注册与财务指标情况:印尼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日注册,具有良好的
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尼公司资产总额 18,546.87 万元,负债总额 44.74 万元,
净资产 18,502.12 万元;2025 年 1-12 月,印尼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
额-17.84 万元,净利润-17.84 万元。(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新加坡公司与香港公司相关情况:
①新加坡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 0 万元,负
债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0 万元;2024 年度,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利润总额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 8,440.06 万元,负债总额 35.93
万元,净资产 8,404.13 万元;2025 年 1-12 月,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利润总额 16.89 万元,净利润 16.89 万元。(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②香港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 22,029.03 万元,
负债总额 19,988.73 万元,净资产 2,040.31 万元;2024 年度,香港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24,620.10 万元,利润总额-3.65 万元,净利润-3.8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 46,862.78 万元,负债总额
入 50,891.80 万元,利润总额 464.85 万元,净利润 582.41 万元。
(2025 年度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印尼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当下政策环境变化,
拓展海外业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头部地
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 20 余年来深耕一次性防护手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
业经验和专业技术,同时公司现金流充裕,能够为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的建设及
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的操作流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
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专项存储本次公司拟投入的超募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境外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为美元,公司对于用于本项目的部分款项先以
自有外汇支付,后续统计以自有外汇资金用于本项目的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
等额划转进行置换,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汇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资金管理本部统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等方式以投建本项目的情况与拟
置换情况(外汇支付金额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
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2)资金管理本部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内部资金调拨流程审批
后,方可进行置换;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调查与查询;
(4)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具鉴证报告,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建设、募集资金管
理与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等,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事项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并同意中红医疗及其子公司在银行开立募
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
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度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和数智化水平,同时根据海外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实
际情况,本次拟增加印尼项目投资额度以建设国际先进水平高端丁腈手套生产线。
印尼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空间,进一步
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
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通过了《关于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增加印尼项目投资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印尼项目追加投入事
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建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立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等具体事宜。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增加丁腈
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拟增加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龙龙 雷 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