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
时间。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90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委托代理人 5 人,代表 5 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2,670,401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1.25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8,506,3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97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85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有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84 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64,9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1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563,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2%;
反对 3,1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7%;弃权
总数的 0.07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5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1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王汉林、周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