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4 00: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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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按照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4,000万股—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为26,000万元—52,000万元。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3日、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25年11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073,61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9165%,最高成交价为5.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362,846,88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
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数量上限。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数
量上限,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
 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1,073,612股,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2,286,354     3.00%    71,073,612     303,359,966     3.91%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22,681,016    97.00%   -71,073,612   7,451,607,404    96.09%
  总股本     7,754,967,370   100.00%                 7,754,967,370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七、已回购股份的安排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6年3月6日向501名激励对象授予
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后续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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