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2 证券简称:至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
置换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1.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866,673.96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113,314,591.9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截至2026年1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200Z0003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的公告》,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项目总投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案证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投入募集
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及技术改造项目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重庆基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宁波至信汽车零部件产线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宁波基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冲焊生
产线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安徽基地)
合计 132,948.85 132,948.85 112,655.2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1月1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26,13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改造项目
(重庆基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基地)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及技术改造项目
(安徽基地)
合计 826,552,081.99 261,338,903.36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有资金总投入人民币261,338,903.36元,公司本
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61,338,903.36
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人民币10,231,887.40元,该等未
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3,314,591.97元(不含增值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人民币9,195,911.96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合计 9,195,911.96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人民
币270,534,815.32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70,534,815.32元进行置换。上述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出具了《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00Z0404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534,815.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0,534,815.32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监管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