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集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拓普集
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证监许可[2022]830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2,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
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
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3 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726,104 股,发行价格为 57.88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514,826,899.52 元 , 扣 除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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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已累计投资数额、投入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进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金额 度
年产 15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72,133.99 72,905.66 101.07%
年产 3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146,763.27 140,027.38 95.41%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注) 30,000.00 738.98 2.46%
合计 248,897.26 213,672.02 -
注: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年产 330 万套
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
件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合计 40,000.00 万元投向宁波“智能制造
产业园项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投入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进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金额 度
重庆年产 1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和 6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宁波前湾年产 2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75,000.00 37,064.21 49.42%
宁波前湾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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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进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金额 度
宁波前湾年产 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项目和年产 130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宁波前湾年产 16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项目
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 9,843.78 9,757.72 99.13%
目
湖州长兴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项目和年产 40 万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 15,000.00 14,970.79 99.81%
项目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37,000.00 30,196.00 81.61%
泰国年产 130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38,000.00 6,266.66 16.49%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注) 10,000.00 - -
合计 349,843.78 166,350.73 -
注: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年产 330 万套
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
件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合计 40,000.00 万元投向宁波“智能制造
产业园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募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
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金额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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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并
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的委托理财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
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因此投资风险小,安全性可控范围之内。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
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
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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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
六、相关事项已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后续将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拓普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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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 鹏 肖 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