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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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任期届满离任,现将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
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奕华,195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工程师议会认定特许工程师,英
国皇家特许计量及控制学会(IstMC)会士,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广东省机械工
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兼任广东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
程学会理事等多项职务。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如下:
本人任期内 是否连续两次 本人任期内 本人任期内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应出席董事 未亲自出席董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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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与决策程序完备、有效。在出席的各次会议中,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
态度,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审阅会议材料的基
础上,结合对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
相关事项均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过 11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通会 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初步审计重要
事项沟通等相关事项。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2-21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2.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通会
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等事项。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4-18 4.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二次会议 5.审议《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董事会战略与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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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ESG 委员会第 2.审议《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一次会议 3.审议《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的议案。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此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
构和运营情况,通过其他途径积极履行监督和咨询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
性。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工作顺利开展和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两次年度审计沟通会,与年
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总体审计目标、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具体
审计程序,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等关键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在此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
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
进。
同时,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审计项目执行进展,推动公司年度审计预期目标有效实现。
此外,本人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始终恪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尤其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本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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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
议,致力于确保沟通机制的顺畅有效。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理诉求,尤其在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关键事项时,严格审查相关议案的
合法性与公允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治理及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最新规定,
通过学习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投身公司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契机,深入了解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等核心情况。在日常履职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
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
握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资金运作、对外投资进展等重要动态;持续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留意各类媒体及网络平台对公司的重要报道,确保对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做到及时了解与动态掌握。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共计十个工作
日。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了管
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积极参与并推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公司治理优化与战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贡献力量。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各项会议,及时传递相关文件,
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保障,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正
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地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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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任职期间,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其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
交易定价等主要方面均不存在不规范之处,亦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关联交易均遵循了
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未对公司资产独立性构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已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
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
了覆盖全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确保了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能够较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亦经公司
署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公司内部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所获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现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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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或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进
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致力于保障决策过程的科学与合理。在公司治理层面,本人主动
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持续完善与有效运行,为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高
度关注并持续学习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与政策动态,深入理解其内涵与要求,
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强化合规意识,力求以专业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
有力支持。
本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因任期届满而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公司及管理
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刘奕华
电子邮箱:lyhhh@qq.com
独立董事:刘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