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1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香港”)、控股
子公司珠海市伟高变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伟高”)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
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实际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大洋电机香港、珠海伟高分别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累计不超过等值美元 2,400 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债权人)最终签署的
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51,300,560.02 4,136,122,560.53
负债总额 1,532,731,408.69 2,865,023,860.88
净资产 1,318,569,151.33 1,271,098,699.65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4 年 1-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2,616,626,623.71 3,010,785,990.78
利润总额 24,812,498.69 67,374,620.93
净利润 24,812,498.69 66,826,872.82
(二)珠海市伟高变频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气设备销售;软
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罗逸民 彭友全 曹成 赵红强
珠海市伟高变频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3,925,495.08 113,693,691.14
负债总额 80,232,749.63 57,940,404.51
净资产 53,692,745.45 55,753,286.63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4 年 1-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168,692,218.88 144,502,642.20
利润总额 -2,843,295.00 -23,173,119.58
净利润 -2,060,541.18 -22,706,340.18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2,400 万
(二)珠海市伟高变频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市伟高变频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大洋电机香港、珠海伟高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为其业务拓展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以保障其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健发展。
董事会对被担保人大洋电机香港、珠海伟高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
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慎的评估。经评估,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目
前经营状况稳定,商业信用记录良好,过往无重大债务违约记录,具备较强的独立偿债
能力;且其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对其具有实际
控制和管理影响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其中,珠海伟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珠海伟高具有实际控制权,
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大洋电机香港、珠海伟高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36,738.24万元(美元/
人民币汇率以7.0288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