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9:00 在公司梅渚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含独立董事)10 人,实际出席 10 人,董事张少波、葛俊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亚
波主持,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鲍恩斯、石建辉、潘亚岚、葛俊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0.12 亿元,同比增长 10.9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63 亿元,同比增长 31.10%。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管理及ESG委员会
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
公司 A 股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等要求编制公司 H 股 2025 年度业绩公告及 2025 年度报告初稿。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上刊登的公告,H 股 2025 年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认为: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
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
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的公告。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管理及 ESG 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告。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鲍恩斯、石建辉、潘亚岚、葛俊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告。
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7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授
权期限为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各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各商业银行的具
体授信额度和获得授信额度的具体公司以银行的实际授信为准。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产池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票据等资产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权益资
金利润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5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
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总额为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
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
海外市场。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
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由担保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
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
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前有效。
因目前三花新加坡汽车投资有限公司、R 氏帕克特制造有限公司、德国三花
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 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
交股东会审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任金土先
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张少波先生、葛俊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和天健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国际”)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时能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
计机构、聘任天健国际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和天健国际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
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使用保
证金不超过 2 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限为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85 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限为自本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保险
期限 1 年。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2025 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告。
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把握市
场时机,在发行 H 股时确保灵活性,按照 A+H 上市公司的惯例,董事会同意提
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
议案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 A 股及 H 股,
不包括库存股份(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20%之 H 股股份(包括可转换为股份
的证券及可认购公司任何股份或公司该等可转换证券的购股权、权证或类似权利,
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
(1)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给予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 H 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包
括可转换为公司 H 股股份的证券及可认购公司任何股份或公司该等可转换证券
的购股权、权证或类似权利,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以及做出或授予可能
行使该等权力的发售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利(包括授权董
事会于相关期间做出或授予可能须于相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发售建议、
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利)。
b)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
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 H 股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 A 股及 H 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适用))
之 20%。
c)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
售。
d)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
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
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认购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等。
e)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
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
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f)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三)项具体发行
方案及第(四)项和第(五)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g)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
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
续。
(2)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 H 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
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
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
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日期止(以下简称“相关期间”):
a)本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
b)本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
订),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政府机
关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共同或者单独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递交与配发、发行及处置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使本公司在合适情况下
灵活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
景等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董事
会关于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回购 H 股股份授权”):
(1)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定义如下)根
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议案获得股东会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
行 H 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的 H 股股份。根据回购 H 股股
份授权进行回购的 H 股股份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可予以注销并据此相应减少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或持作库存股份(本公司可使用一般性授权出售或转让持有
的 H 股库存股份,所有以库存方式持有的股份均保留其上市地位)。
(2)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
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b)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c)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d)履行其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的相
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有);
e)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
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
事情或步骤;
f)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办理回购股份的转让或注销(如需)事宜,对《公
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
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如涉及);及
g)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
予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共同或者单独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及处置
一般性授权项下回购 H 股股份相关的事项。
(3)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 H 股,而该等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
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回购 H 股股份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
关期间”为自本议案获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更早的日期为止
(以下简称“相关期间”):
a)本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
b)本公司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
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理层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于 2026
年 6 月底之前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
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