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
业”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资
金划款审批表、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编制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关于该
事宜的会议文件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6]
第 5-00029 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核
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3.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354 万张,期限 6 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4,000,000.00 元,利息为 12,776.67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的发行金额 348,012,776.67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
行 手 续 费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1,655,4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 号验证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38 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8,040,28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6,999,934.04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
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11,320,754.72 元)后的发行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
信验字[2021]第 5-10008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9 家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46,5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5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46,51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4,999,916.1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5,6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5,283,018.87 元)后的发行金额 269,399,916.10 元,已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另 扣 审 计 费 、律 师 费 、 发 行 手 续 费 等 发行 费 用 874,949.91 元 ( 不 含 税 金 额
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
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以前年度 2025 年度 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 346,357,376.67 346,357,376.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707,088.75 52,674.37 21,759,763.12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10,238,537.46 32,103,519.12 342,342,056.58
其中: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21,800,584.68 19,718,324.44 141,518,909.12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 175,360,437.13 175,360,437.1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 13,077,515.65 12,385,194.68 25,462,710.33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97,509.44 4,897,509.44
本年末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77,573.7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以前年度 2025 年度 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 184,905,449.15 184,905,449.1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2,597.72 11,422.67 344,020.39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8,621,741.57 8,178,504.08 166,800,245.65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 15,000,000.00
本年末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49,223.8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以前年度 2025 年度 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 268,891,257.70 268,891,257.7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548,423.63 504,344.46 2,052,768.09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60,000,000.00 18,000.00 60,018,00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60,000,000.00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8,000.00 18,000.00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减: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4,482.46 44,482.46
减:现金管理 90,000,000.00 90,000,000.00
本年末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881,543.3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
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
行 ( 账 号 757901318010188 )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分 行 ( 账 号
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原名:台
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下同)(账号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
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
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
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
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因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东莞证券承接。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
签署了《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关于终止<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
议>之协议书》。
门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
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重
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
金用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
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
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730275174852)、广东台山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账号80020000017114647)开设了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
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7日,
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
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641312542)、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9550880055370800559)、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20567884)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2023年简易程序再融资的部分募集
资金用于实施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
改造项目”的建设。2024年12月3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64131254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分行(账号9550880055370800559)就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 607216669 专户 108,158.26
已于 2022 年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757901318010188 专户
月 27 日销户
已于 2022 年 9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80020000011457115 专户
月 22 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 653569524588 专户 696,622.8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9550889900000215538 专户 72,792.65
合计 877,573.7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 730275174852 专户 3,313,186.05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80020000017114647 专户 136,037.84
合计 3,449,223.8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41312542 专户 821,951.2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9550880055370800559 专户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已于 2023 年 12
城支行 月 21 日销户
合计
四、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
(三)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3。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特一药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特
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 5-00029 号《特一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发表意见为:特一药
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
八、 核查结论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特一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635.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0.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234.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11%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 2026 年 12 月
是 17,106.33 13,606.33 1,971.83 14,151.89 104.0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系统建设项目 31 日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 2024 年 8 月 31
否 17,529.41 17,529.41 17,536.04 100.04 1,173.27 否 否
工程项目 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6 年 6 月 30
是 - 3,500.00 1,238.52 2,546.27 72.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635.74 34,635.74 3,210.35 34,234.2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4,635.74 34,635.74 3,210.35 34,234.20
方可量产上市,因此本期主要进行新 GMP 车间药品上市前的符合性检查工作,导致项目未达到可研报告的预测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实施地点位于台山长兴路 11 号的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因此前部分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台山市水步镇振
兴路 21 号,受该宗地整体规划与设计进度的影响,目前还在建设中。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质量,基于审慎
性原则,公司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议案》,同意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地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 11 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 21 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
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
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
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
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
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按照董
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闲置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由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均以由母公司特一药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对子公司实行增资的形式开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特一药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增资已实施完毕。由于该项目的节
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将对应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等)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和 5 月 27 日,合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896,715.55 元划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款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至此,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为 757901318010188)
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销户。截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新宁制药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开设的账
号为 80020000011457115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将该专用账户销
户(销户时结清利息 793.89 元转入新宁制药的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 度投 入募 集
募集资金总额 18,490.54 817.8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 计投 入募 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680.0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度(%)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2) (3)=(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
否 18,490.54 18,490.54 817.85 16,680.02 90.21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490.54 18,490.54 817.85 16,680.0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490.54 18,490.54 817.85 16,680.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9,391,188.79 元及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235,849.06 元。大信会计师
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5-10075 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意见。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5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不适用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26,889.13 1.8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889.13 6,001.8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69%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度 ( % ) (3) =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分变更) (2)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是 20,889.13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 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
是 - 20,889.13 1.80 1.80 0.01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889.13 26,889.13 1.80 6,001.8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889.13 26,889.13 1.80 6,001.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
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金管理情况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构版)》合同,购买了产品编号为 WHTBCB03771 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启动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结构性存款到期
日为 2026 年 3 月 2 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0.5%至 1.95%,认购份额为 9,000 万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为 9,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由于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已补充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80020000020567884)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销户,销户时结余利息收入 44,482.46 元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拟投入募集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融资项目名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资金总额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额 金额(2) (%)(3)=(2)/(1) 期 效益
(1) 变化
特一药业集团
药品仓储物流中
心及信息系统建 3,500.00 1,238.52 2,546.27 72.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可转换公司债券 职工宿舍建设 日
设项目
项目
现代中药饮片建 2026 年 12 月
程序向特定对象 线扩建及技术 20,889.13 1.80 1.80 0.0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1 日
发行股票 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24,389.13 1,240.32 2,548.07
工作,“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建设条件尚不成熟,为提高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因素,经公
司审慎研究,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拟终止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建设投资,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至 13,606.33 万元,调减出的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拟用于“特
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情况、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
回报,经审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889.13 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实施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现代中药产品线
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公司变更 2023 年简易程序再融资部分募投项目后,本项目将新增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项目预计在本次变更完成后 24 个月内完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文俊 郭 彬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