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学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3 2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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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学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
份”)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
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神火股份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
验,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依据实际情况发表明确且客
观的意见,坚持促进神火股份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并保持独立性,不
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
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学锋,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教授等职务,2020 年 5 月起任神火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神火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神火股份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神火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
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
案,召集召开股东会 3 次,审议通过 24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所有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议,审议通过 14 项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 4 次,实际亲自出席 4 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2025 年 03 月 21 日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次会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2025 年 07 月 22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次会议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
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参加会议 3 次,实际亲自出席 3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一次专门会议                            况的议案》
                                  的议案》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2024 年度考核报告》
二次专门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河南省深地清洁能源
                                  有限公司的议案》
                                  氦气科研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自有资金、银行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三次专门会议
                                  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
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等,并得到了及时反馈,没有出现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
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
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
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回购、募集资金置换等影
响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提
供事项相关的法律依据与行业先例,同公司董事、高管讨论收益与
风险,督促神火股份每一项决策的出台都合法合规,特别注重不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保障了中小
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于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董
事会在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重要意见和建
议,并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针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时,不受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了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报审计计
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积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进
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神火股
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
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响神火股份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神火股份财务
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保持与管理层
及时沟通。及时掌握神火股份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督促
神火股份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落实,强化神火股份的风险防范体系,
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
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
础。
度,尤其注重对涉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方面的法规的学习,并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神火股份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
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最多同时在三家境内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股东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神火股份进行现场实地考
察、调研,如 2025 年 7 月,本人赴神火股份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
限公司、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深入生产一
线,与一线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电解铝、阳
极炭块等核心产品的生产工艺、运营管理及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
行业发展与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年现场工作时间 20 天,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外,本人经常通过电
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神火股份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神火股份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了解神火股份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
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根据自
身专业及从业经验,为神火股份的发展、规划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
化意见,重点围绕强化资本运作、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发展、
完善薪酬体系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咨询作用,切实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神火股份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神火股份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全方位配合独立
董事行使职权,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
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
权;神火股份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
提供会议材料,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积极进行补充或解释,为
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
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神火股份多方面事项予以重
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查,重点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神
火股份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神火股份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神火股份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了披露,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股东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神火股份董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神火股份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神火
股份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神火股份的实际情况。
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感受到了公司经理班子的勤勉尽责。在去年的形势下,
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但也要看到问题:1.公司在降本增效
方面还有空间,要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2.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
键时刻,要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要加强相关学习、
培训,公司要多重视这方面的工作。3.目前研发投入占比还是太
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培育新质生产
力;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
了目前神火股份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营及监督的实际情况,对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
第九届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认真核查了相关候选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
资料,对公司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经核查,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对上述选聘人员
表示同意。
  (四)聘请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已对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进行核
查,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
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足够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中,安永华明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神火股份
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应有的
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届满,神火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
议、监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议案。根据《神
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126 名激励对象
本 次 符 合 解 锁 条 件 的 共 计 119 人 , 可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6,170 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
对象办理了解禁、注销手续。
   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神火股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务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除上述事项外,神火股份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
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神火股份
整体利益,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神火股
份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者其他与神火股份存在重大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利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神火股份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优势,切实维护神火股份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神火股份合规运营、董事会建
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徐学锋):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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