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本人积极参加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除战略决策委员会外,其他三个委员会
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凤扬,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浙江工商大学,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审慎审议
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审议董事薪酬事项时,本人作为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人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专业委 (大)会情
员会情况 况
姓名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应出席次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缺席次数 (大)会的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会议 次数
王凤扬 9 9 0 0 否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
各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召集并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资料,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1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
东(大)会等事项,通过现场出席或线上通讯参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和
沟通,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内部控制及财务情况,跟进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
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在召开会议前依法
及时准确地传递了会议文件材料,与本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保证了本人履职
所需要的知情权以及有效的沟通渠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
的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参
加了公司年报审计沟通会,听取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
师就公司年审中的重大事项并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就年审结果达
成了一致意见,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注,并在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并签署了以上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
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在之前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相关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同意续聘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的提名及聘任
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许良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及
行业薪酬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对全体股东尽责的信念,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及经营管理层保持积极的
交流与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
重要事项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习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秉持审慎、勤勉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更好
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将
继续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
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凤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