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新利
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利达”
)、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火建安”)
、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州铝业”
)、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莱
尔”)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 25.70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神火集团”
)、新利达、神火建安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为 17.96 亿元。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在审议向新利达采购材料、销售
物资及接受神火建安劳务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德学先
生、刘超先生、张伟先生、王向红女士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以 5 票同
意、4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在审议向
龙州铝业采购氧化铝、向河南莱尔销售铝箔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公
司董事会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上述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回
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述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年预计 截至目前已 2025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总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销售铝产品 神火集团 铝产品 市场价格 0.00 0.00 101,180.96
采购材料 材料 市场价格 32,000.00 323.62 27,753.04
新利达
销售物资 物资 市场价格 5,000.00 114.33 6,017.82
接受劳务 神火建安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36,000.00 240.29 44,730.80
采购氧化铝 龙州铝业 氧化铝 市场价格 123,000.00 4,313.56 --
销售铝箔 河南莱尔 铝箔 市场价格 61,000.00 3,050.36 --
合计 257,000.00 8,042.16 179,682.62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生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交 2025年发生 2025年预计 生金额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总金额 占同类 及索引
额差异
业务比
(%)
例(%)
销售铝产品 神火集团 铝产品 101,180.96 200,000.00 3.49 -49.41 2025 年 3 月
采购材料 材料 27,753.04 30,000.00 18.97 -7.49 定媒体披露
新利达 的《关于
销售物资 物资 6,017.82 7,000.00 3.39 -14.03 2025 年 度
日常关联交
接受 易预计情况
接受劳务 神火建安 44,730.80 45,000.00 27.90 0.60
劳务 的公告》 (公
告编号:
合计 179,682.62 282,000.00 -- -36.28 2025-019)
公司董事会 要是根据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要求,公司及时终止了与神火集团间的关
对日常关联 联交易。
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
是预计金额为公司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
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 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估,较难实现精准,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
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
事对日常关
经核查,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要求,公司
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 及时终止了与神火集团间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新利达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公
预计存在差 司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
异的说明
上限金额进行预估,较难实现精准,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
的差异;上述差异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
以后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审慎预计,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
性,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百花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70669936X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
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
专用设备修理;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
动工具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神火集团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
径查询,新利达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者净资产 24,472.84 万元;2025 年度,新利达实现营业收入 37,079.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006.22 万元(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新利达与本公司同属神火集团控股
子公司,其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副总经理,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项第(二)款、第(四)款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新利达成立于 1998 年,主营业务是机械制
造、铸造以及新型建材、机电安装、防腐工程、商贸服务,经营情况
正常,盈利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经开区
法定代表人:陈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7736731945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
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
程、电力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不含石料、建筑用砂)、五金产品、
消防设备、水性涂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及租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神火集团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
径查询,神火建安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有者净资产 30,541.74 万元;2025 年度,神火建安实现营业收入
计)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神火建安与本公司同属神火集团控
股子公司,其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副总经理,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项第(二)款、第(四)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神火建安成立于 1984 年,1996 年经建设
部核定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资质企业,2001 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能力不断增强,经营情况正常,盈利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龙州县龙北总场、上龙乡民权村
法定代表人:常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23322610143B
经营范围:铝土矿产品、铝冶炼产品及相关金属、铝加工产品销
售(不得从事生产、加工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
;氧化铝、氢氧化铝、
金属镓、铝工业废弃物(赤泥、粉煤灰)生产、销售;铁精粉生产、
销售;生产、加工、冶炼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36%,但不是控股股东;三门
峡凯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4%,广西龙州县工业交通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 30%。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
径查询,龙州铝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龙州铝业资产总额 302,003.63 万元,
净资产 185,763.21
万元;2025 年度,龙州铝业实现营业收入 321,876.97 万元、净利润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龙州铝业董事长常振先生、董事刘
子成先生均为公司副总经理,龙州铝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龙州铝业成立于 2014 年,作为优质的氧化
铝供应商,具有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配套产业优势,经营情况正常,
盈利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路 56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丽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MA9NG9XT3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
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
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
径查询,河南莱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元、净利润 924.14 万元(未经审计)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南莱尔董事长陈凯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河南莱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河南莱尔作为上市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涂碳箔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产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经营态势良
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双方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
的产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同时亦应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条件将不低于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并给予优先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如有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件优于关联方,公司将选
择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产品和服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关联方发
出终止该等产品与服务采购的通知。
(4)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有关安全、卫生以及质量等标准。
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遵从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依据可比的当地市场价
格;
(3)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
格)
;
(4)依据属性和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采购程序应当
通过招标程序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新利达采购材料、销售物资,神火建安向公司提供
劳务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需
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严格按照公司制定
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交易。
(二)公司向龙州铝业采购氧化铝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向龙州铝业采购氧化铝
签订的《氧化铝长单购销合同》主要条款:
//www.aladdiny.com、中国金属网(安泰科)http://www.metalchina.com、
百川盈孚 http://www.baiinfo.com 三家机构公布的“广西地区”氧化铝
每日现货价格平均值的月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
散装产品价格=合同月广西地区现货指数价;
日,不论付款和交货周期情形如何,作价周期不变。
支付货款。
(三)公司向河南莱尔销售铝箔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南莱尔销售铝箔
签订的《供方年度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河南莱尔订单为准。
“上海期货”铝价月均价。
不论付款和交货周期情形如何,作价周期不变。
支付货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
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为该等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的实施及事后报告程序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不超过各项预计总额,
可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如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超
过各项预计总额,公司将根据超出金额按照规定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批,并依法进行披露。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
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
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及定价依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
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
大化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