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
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股东回报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
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5,259,219.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 分 配 利 润 科 目 余 额 为 1,498,026,493.81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实 现 净 利 润
元。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217,286,3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247,168.04 元(含税)。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上述
现金分红已在 2025 年内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在 2025 年已实施完成一季度分红,以及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首次
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当前处于推进阶段、尚未完成,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
合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注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00,775,313.1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5,965,900.43 500,578,449.68 433,240,237.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A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 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46.82%
均净利润的比例(C=B/A)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情形
注:该金额为在2025年内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金额。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
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2025 年修订)》、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基于公司在 2025 年已实施一季度分红,以及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当前处于推
进阶段、尚未完成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
规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东方精工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上市至今累计分红及
股份回购金额超 21 亿元。未来公司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
的角度出发,适时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