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事务所”、“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要求,通过了解中勤万信事务所基本情况、内部治理现状,
以及对公司开展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监督跟进,对中勤万
信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事务所成立于 1992 年,系经国家财政部批准,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登记注册,独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DFK INTERNATIONAL
国际会计师联合组织的正式成员。现有从业人员 1300 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407
人,合伙人 78 人,注册资本 21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 8,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勤
万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 5,265.19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2023.1-2025.12)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
(2023.1-2025.12)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涉及人员 5 名。具体情
况如下:
监管措施 1 次。
监管措施 1 次。
(四)独立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五)业务质量内部控制情况
中勤万信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序号 制度名称
中勤万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业务承接与执行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制度、
办法和要求,对独立性、风险评估、项目质量复核、业务质量监督、违反质量控
制处罚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保证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
和相关服务业务的执业质量,降低业务风险。
二、项目人力资源配备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宋连勇,注册会计师。2002 年 8 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胜楠, 2025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三、项目开展具体情况
(一)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
中勤万信接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1501 号—审
计报告》,对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
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以及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并对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同时,注册会计师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内
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1)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
报表,合并范围如下: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江苏连云港港口
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分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江苏
新陇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
公司(本部)、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连云港轮渡株式会社、连
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新东方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互连滚装物流有限公司。
(2)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层面的控制和业务流程层面的控制,
涉及采购、生产、销售、财务、投资、人力资源等各个领域。
(3)公司在 2025 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和经济活动,如重大投资、
融资、资产收购与处置、关联交易、重大合同执行等情况。
(4)公司所属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审计
的范围和程度。
(二)报告名称和时间要求
中勤万信不晚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出具 2025 年度财报审计报告、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
项审核报告、2025 年度存贷款业务专项审核报告。
(三)具体实施情况
中勤万信根据审计合同约定,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经
过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表,按照时间计划拟定了审计准备阶
段、内部控制测试阶段、实质性程序阶段、项目复核阶段、审计总结与报告阶段、
后续事项关注阶段工作内容,运用风险导向审计、分层审计、实质性程序与内部
控制测试相结合等审计策略,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或: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
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多次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书面沟通,根
据上市公司披露要求,对包括但不限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进行审核,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了审计工作,确认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
表反映的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配合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司对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一)中勤万信的资质条件、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人力
资源配备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中勤万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业务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
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职业道德监控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控制的设计与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能
较好地控制风险。
(三)中勤万信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
观、公允、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公正。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