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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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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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一: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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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均胜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
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根据股东会通知的登记办法进行登
记,并在股东会当天办理签到手续,在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
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影响股
东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股东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
问和发言。股东会表决时,将不再进行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裁或者由主持人指
定的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
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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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 9 点 30 分
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5 号楼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
出席人员:符合身份要求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列席人员: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议程 内 容
宣读股东会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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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投票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表决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过程设计票和监票两人,对本次股东会的投票及计
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公司律师现场见证。监票、计票人必须全程参与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履行职责直至最终投票结果宣布为止。
三、表决相关规定
(1)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一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
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办法以下所述“股东”均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对各议
案明确发表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表决票相应意见栏内打“√”,三类
意见中只能选一项。若股东对某一项议案选择了两类以上的意见、股东对某一项
议案未发表意见、或股东对某一项议案发表的意见无法辨认,则视为弃权。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股东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信息,并
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处签名。未填写股东信息或未签名的表决票应
按无效票处理,投票股东所持股份将不被计入参与相关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股份
的总数。
(3)若股东对某项议案存在回避事由,则其应在回避一栏中划“√”,不
论该股东是否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其所持股份将不被计入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股
东所持股份的总数。
(4)同一表决票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若股东在参与现场
会议投票表决的同时参与了网上投票,应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会会议设投票箱,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工作人员的指示依次进行投票。
五、现场投票结束后,计票、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
票。
六、现场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在接收到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结果后,计票、监票人负
责核对最终投票结果并在统计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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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目标等因素,现提请公司股东
会给予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回购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授权期
限内择机灵活决策实施H股股份回购的具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授权”)。
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本次回
购授权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授权方案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H股)股票。
公司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场内进行回购。
本次回购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以下日期或条件触及
时止(以孰早为准):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
(2)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次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当日。
本次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持作库存股。
公司回购H股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当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
数(不含库存股)的10%。截至2026年3月23日,本公司已发行155,100,000股H
股,若至股东会日期前无进一步发行及/或回购股份,则本公司将根据新回购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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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获准回购最多15,510,000股H股。
在遵循《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具体回
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授权期限内,结合公司H股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确定。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回购授权内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回购H股股份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及回购期限;
告及取得必要的批准或履行备案手续等(如需);
定处理该等股份,或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
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事项。
本议案涉及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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