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89.27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2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3,754.0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
增值税)8,441.8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5,312.2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
增值税)2,812.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499.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备注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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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备注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泰然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地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额存单
深圳坪地支行 及垫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大额存单
有限公司深圳 443899999603000087765 0.00 43,199,700.00
及垫息
龙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合 计 1,453,122,118.24 235,030,257.88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812.65 万元,系未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26,570.87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的 19%。本次变更系公司综合考量内外部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一是行业端需求快速增长,
当前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客户需求显著提升,技术及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原
募投项目的建设方案已无法满足新技术应用、新产品研发的需求,需加大相关领域投入以保
持行业竞争力;二是公司业务布局已拓展至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核心经济圈,
原依托深圳市龙岗区总部大楼的研发中心建设已无法匹配现有营销布局及客户运维服务需
求;三是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业务发
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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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房山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
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房山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房山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11,000.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
净额的 8%,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为 15,570.87 万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1%,已使用,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完成补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无法作为独立的经济分析对象,预计效益未
作测算,实际效益也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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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为(本金)22,000.00 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
额的 1%,资金节余原因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2,129.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038.15 万元,利息收入 91.41 万元)。
十、前次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金额为 30,269.62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2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7,269.62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
合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通州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回购公司股份已使用 3,000.00 万元,于 2025 年 2 月完成;
通州项目累计投入 16,269.62 万元,尚未使用 11,000.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8%,
主要原因系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结项,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持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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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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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2,499.5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499.5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570.87 2023 年:85,659.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65% 2024 年:31,641.7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序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目完工程度)
号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
额的差额
中山市南部组团 中山市南部组团
垃圾综合处理基 垃圾综合处理基
地有机垃圾资 地有机垃圾资
源化处理项目 源化处理项目
房山区生物质资
研发中心及信息 源再生中心项目
化建设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通州区有机垃圾
超募资金 中心项目 30,269.62 30,269.62
注: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2,038.15 万元,系中山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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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用率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
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注 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未承诺预计效益,故承诺效益为不适用,但因中山项目存在政府批复产量,而
该项目设计产量远大于政府批复产量,故可达到预计效益;
注 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项目实际处理量与政府批复处理量之比;
注 3: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2023 年 1 月开始试运行,7 月正式开始运营,2023 年正式运营后的产能利用率
为 68.80%,2024 年产能利用率为 78.24%,2025 年产能利用率为 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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