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均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
内,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482 人,其中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综上,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可行权股票期
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
权资格的 463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50.4160 万份。
二、关于注销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48.90 万份由公司注销;第一个行权期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82.6575%,463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 220.389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C/D),行权比例为 0%,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26.70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
上,共计 295.9890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
次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