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目 录
委托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6)第 Q00256 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3676 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附表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5 年度占用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度偿还累 2025 年期末
资金占用方 2025 年期初占用 用累计发生 占用形成 占用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资金的利息(如 利息累计发生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资金余
名称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 原因 质
联关系 目 有) 金额(如有) 利息) 额
息)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企业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25 年度往来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度偿还累 2025 年期末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资金的利息 利息累计发生 计发生金额(不含 往来资金余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 原因 质
系 目 (如有) 金额(如有) 利息) 额
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人及其附属企业
常州合全药业有 子公司及其 非经营
其他应收款 - 303,525.68 - - - 303,525.68 代垫款项
限公司 控制的法人 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上海药明康德新 子公司及其 非经营
其他应收款 1,076,786,939.24 - 15,338,504.80 15,338,504.80 1,076,786,939.24 - 资金拆借
其附属企业 药开发有限公司 控制的法人 性往来
无锡生基医药科 子公司及其 非经营
其他应收款 369,940,380.15 - 2,292,387.93 2,989,074.14 369,243,693.94 - 资金拆借
技有限公司 控制的法人 性往来
常熟药明康德新 子公司及其 非经营
其他应收款 182,930,196.18 - 2,072,411.25 2,812,607.43 182,190,000.00 - 资金拆借
药开发有限公司 控制的法人 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企业
总计 / / / 1,629,657,515.57 303,525.68 19,703,303.98 21,140,186.37 1,628,220,633.18 303,525.68 / /
注:本报告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上市母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主体,披露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为
提升资金管理效率,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银行签订资金池业务管理协议,实现统一的资金管理。本公司将与下属子公司资金拆借的发生额以净额列报于本年
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或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中。
针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合称“本集团”)对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对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和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期
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 72,282,753.84 元,本年度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综合服务合计人民币 201,060,987.42 元,期末应收账款、合
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 92,726,110.29 元;对本集团或本集团关键管理人员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子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
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 43,907,125.38 元,本年度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综合服务合计人民币 341,578,476.12 元,期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
民币 76,836,842.10 元。请详见《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的相关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