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3 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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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有 4 名激励对象离职,4 名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获准行权的 62,270 份股票期权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合计注销 62,270 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可行
权的 232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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