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Chifeng Jilong Gold Mining Co., Ltd.
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份代號:6693)
(1)內幕消息: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轉讓股份;
(2)根據特別授權發行新H股;
(3)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變動;
及
(4)H股恢復買賣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轉讓股份
董事會獲李女士及浙江瀚豐通知,於2026年3月22日,彼等與 紫金黃金訂立
股份轉讓協議,據此,彼等有條件同意出售,而 紫金黃金有條件同意購買合
共241,925,746股A股,佔於本公告日期及緊接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本
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2.73%。
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新H股
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於2026年3月22日,本 公 司 與 紫 金 黃 金 訂 立 戰 略 投 資 協
議,據此,紫金黃金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合共
本 公 司 將 根 據 特 別 授 權 配 發 及 發 行 認 購 股 份。假 設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至 建 議 投
資完成期間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會有任何變動(發行認購股份除外),認購股
份佔(i)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H股總數約131.5%及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建議投資之所得款項總額約為9,386百萬港元,而建議投資之所得款項淨額
(經扣除相關費用、成本及開支後)估計將約為9,292百萬港元。每股認購股
份之認購 價 淨 額(經 扣 除 相 關 費 用、成 本 及 開 支 後)估 計 將 約 為 每 股 認 購 股
份29.89港元。
建 議 投 資 須 經 股 東 於 臨 時 股 東 會 上 批 准,且 認 購 股 份 將 於 彼 此 之 間 及 與 於
各認購股份發行日期發行之其他H股股份在所有方面具有同等地位。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變動
於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均完成後,紫金集團將合共於571,661,877股股份(包
括242,085,746股A股及329,576,131股H股)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經擴大已發
行股本約25.85%。因此,紫金集團將成為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而李女
士及浙江瀚豐將不再為單一最大股東集團。
一般事項
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會,以審議及(如適用)批准(包括但不限於)授出特別
授權、戰略投資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投資之進一步詳情;(ii)召開臨時股東會之通告;
及(iii)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披?事項之通函,預期將根據上市規則適時刊發
於披?易(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fgold.com)。
H股恢復買賣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6年3月19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H股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的
買賣自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起短暫停牌,以待刊發本公告。
本公司已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於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起恢復H
股於香港聯交所的買賣。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 務 請 注 意,股 份 轉 讓 之 完 成 須 待 股 份 轉 讓 協 議 項 下 之 若
干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視情況而定)後,方可作實,且建議投資之完成
須待戰略投資協議項下之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後,方可作實。由於股份轉讓及
建議投資未必會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第13.28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
(香 港 法 例 第571章)第XIVA部 項 下 的 內 幕 消 息 條 文(定 義 見 上 市 規 則)而 作
出。
本 公 告 包 含 前 瞻 性 陳 述,包 括 本 公 司 的 未 來 計 劃,反 映 我 們 管 理 層 對 未 來 事
件、營運、流動資金及資金來源的當前觀點,其中若干觀點可能不會實現或可
能會改變。該等前瞻性陳述存在一定的風險、不確定性和假設,不構成本公司
對投資者的任何實際承諾。投資者務請注意投資風險。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轉讓股份
董事會獲李女士及浙江瀚豐(連同李女士,統稱「單一最大股東集團」或「賣方」)
通知,於2026年3月22日,賣方與紫金黃金訂立股份轉讓協議,以出售A股。
股份轉讓協議
根 據 股 份 轉 讓 協 議,賣 方 有 條 件 同 意 出 售,而 紫 金 黃 金 有 條 件 同 意 購 買 合 共
資完成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2.73%,惟須待當中所載先決條件獲達成
後,方可作實。股份轉讓之完成並不以建議投資之完成為條件。
銷售股份的總代價為人民幣10,006,048,854.56元,相當於每股銷售股份售價人
民幣41.36元。於241,925,746股銷售股份中,190,410,595股A股將由李女士出售
及51,515,151股A股將由浙江瀚豐出售。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紫金黃金承諾自建議股份轉讓完成之日起18個月內不轉
讓任何銷售股份。
根 據 股 份 轉 讓 協 議,於 建 議 投 資 完 成 後 五 個 營 業 日 內,賣 方 將 促 使 紫 金 黃 金
提 名 的 董 事 候 選 人 提 交 予 本 公 司 提 名 委 員 會,並 向 紫 金 黃 金 提 供 合 理 協 助,
以促使該等獲提名的董事在股東會上當選的人數不少於董事會總席位的三分
之二(2/3)。
於過渡期內,賣方承諾本集團不發生任何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份、增發
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但已於2026年3月20日批准的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
案除外。
於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及於本公告日期,李女士及浙江瀚豐分別直接
持有190,410,595股及51,515,151股A股,分別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0.02%及
因 此,單 一 最 大 股 東 集 團 有 權 行 使 合 共241,925,746股A股 附 有 之 投 票 權,佔
於本公告日期及緊接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
股東。
於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及於本公告日期,紫金集團透過金山及紫金資
產紫雲3號分別持有18,673,400股H股及160,000股A股,佔於本公告日期及緊接
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0.98%及0.01%。據董事
經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深 知、全 悉 及 確 信,紫 金 集 團 及 其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均為獨立第三方。
建議根據特別授權發行新H股
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於 2 0 2 6 年 3 月 2 2 日,本 公 司 與 紫 金 黃 金 訂 立 戰 略 投 資 協
議,據 此,紫 金 黃 金 有 條 件 同 意 認 購,而 本 公 司 有 條 件 同 意 配 發 及 發 行 合 共
戰略投資協議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戰略投資協議
日期: 2026年3月22日
訂約方: (i) 本公司;及
(ii) 紫金黃金
建議投資
紫 金 黃 金 已 有 條 件 同 意 認 購,而 本 公 司 已 有 條 件 同 意 發 行 及 配 發 合 共
上 取 得 股 東 批 准 後,認 購 股 份 將 根 據 特 別 授 權 發 行 及 配 發 予 紫 金 黃 金。就 董
事 經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深 知、全 悉 及 確 信,紫 金 黃 金 及 其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認購股份
假 設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至 建 議 投 資 完 成 期 間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不 會 有 任 何 變 動(發
行認購股份除外)
:
(i) 認購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H股總數約131.5%及現有已發行股
份總數約16.4%;及
(ii) 認購股份佔緊隨建議投資完成後經發行認購股份擴大的已發行H股總數
約56.8%及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4.1%。
認購價
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30.19港元較:
(i) 於2026年3月18日(即戰略投資協議日期前的最後交易日)在香港聯交所所
報收市價每股股份42.08港元折讓約28.3%;及
(ii) 於緊接戰略投資協議日期前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在香港聯交所所報平均
收市價每股股份約40.56港元折讓約25.6%。
(iii) 於緊接戰略投資協議日期前最後20個連續交易日在香港聯交所所報平均
收市價每股股份約40.26港元折讓約25.0%;及
(iv) 於緊接戰略投資協議日期前最後60個連續交易日在香港聯交所所報平均
收市價每股股份約36.37港元折讓約17.0%。
認購價相等於總認購價除以認購股份總數。總認購價及認購股份數目乃經本
公司與紫金黃金經公平磋商而釐定,所參考因素包括(其中包括)H股近幾個月
的現行市場交易價格、成交量、金價波動、本公司的業務前景以及紫金黃金參
與本集團所帶來的潛在戰略協同效應。倘建議投資之完成於2025年除息日或
之後落實,則總認購價須按以下金額(「調整金額」)作出下調:
調整金額 = 2025年H股股息總額÷於2025年股息記錄日期已發行H股總數×認
購股份總數。
為免生疑,倘建議投資之完成於2025年除息日之前落實,則總認購價將不予調
整。
就建議投資而言,董事認為戰略投資協議之條款(包括認購價)屬公平合理、按
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認購股份的總面值為人民幣310,902,731.00元(按每股股份面值人民幣1.00元計
算)
。
認購股份的權利及地位
認購股份一經發行及悉數繳足,在各方面均於彼此之間以及與配發及發行認
購股份當日已發行的其他H股享有同等地位。
建議投資之先決條件
建議投資的完成須待以下條件(「條件」)於最後截止日期或之前獲達成(或豁
免,視情況而定)後,方可作實:
(i) 股 東 通 過 必 要 決 議 案,以 批 准 戰 略 投 資 協 議 及 其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包
括授予發行認購股份之特別授權;
(ii) 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認購股份上市及買賣,且有關上市及買賣許
可其後在交付代表認購股份的正式股票前並無被撤銷;
(iii)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尚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
(經修
訂,自2022年8月1日起生效)作出不予再審決定或無條件不予禁止決定;
(iv) 除 股 份 轉 讓 之 完 成 外,於 戰 略 投 資 協 議 日 期 至 完 成 日 期 期 間,最 大 單 一
股東集團並無變動;
(v) 本公司已就建議投資取得任何合約或適用法律規定之所有批准;
(vi) 紫金黃金已取得中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部門的批准或已完成
向該部門的備案;
(vii) 本公司投資人已取得以下機構的批准或完成備案:
(a)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其地方機構;
(b) 中國商務部或其地方機構;及
(c)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
且所有該等確認、批准及同意持續具十足效力且未被撤銷;
(viii) 紫金黃金認定為必要的所有其他監管批准均已取得或作出(如適用)且持
續具十足效力及作用,而適用法律項下與監管批准有關的所有適用等候
期、暫緩期或類似時限已屆滿或終止;
(ix) 基本保證於戰略投資協議日期及截至完成日期(包括該日)止在所有方面
均屬真實正確(不考慮所有有關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響的限制)
;
(x) 於戰略投資協議日期及截至完成日期(包括該日)止,任何稅務保證及業
務保證並無出現任何不準確或違反,而該等不準確或違反個別或連同其
他 不 準 確 或 違 反 已 構 成 或 合 理 預 期 將 構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就 釐 定 該 條 件
是否達成而言,稅務保證及業務保證中所載有關「重大性」、「重大不利影
響」或其他類似重大性限制均不予考慮)
;
(xi) 本公司已於完成日期或之前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或遵守戰略投資協議規
定其須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協議及承諾;
(xii) 自戰略投資協議日期起,並無發生任何持續的重大不利事件;及
(xiii)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的 上 市 地 位 並 未 撤 銷 或 取 消,且H股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的上市地位並未撤銷或取消(惟連續不超過十(10)個交易日(或紫金黃金
可能書面協定的其他相關期間)的暫停買賣,或與建議投資及戰略投資協
議項下擬進行的所有交易有關的暫停買賣除外)
;且香港聯交所或證監會
並無表示本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於完成日期後任何時間暫停、取消或撤銷。
除上文(i)、(ii)、(iii)、(vi)、(vii)及(viii)所載的條件不可豁免外,投資人有權(但
無義務)透過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有條件或無條件地豁免任
何條件。
建議投資之完成
待條件獲達成(或豁免,視情況而定)後(並假設已取得特別授權)
,建議投資之
完成應於投資人書面通知本公司的有關日期(「完成日期」)落實。於完成日期
後18個月內,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紫金黃金(或其代名人)不得向紫金黃
金關聯方以外的任何人士轉讓任何認購股份。
終止
根據戰略投資協議的若干條文,戰略投資協議可於完成日期前隨時終止:
(i) 由本公司與紫金黃金雙方共同協議終止;及
(ii) 若建議投資未能於最後截止日期或本公司與紫金黃金可能書面協定的任
何 其 他 日 期 前 完 成,由 本 公 司 或 紫 金 黃 金 終 止,惟 前 提 是 就 建 議 投 資 的
完成而言,倘一方的作為或不作為是導致建議投資未能於該日期或之前
完 成 的 主 要 原 因 或 造 成 該 結 果,且 該 或 不 作 為 構 成 違 反 戰 略 投 資 協 議,
則該方無權終止戰略投資協議。
上市申請
本公司將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批准認購股份上市及買賣。
建議投資對本公司股權架構之影響
下表列示於本公告日期及緊隨建議投資完成後本公司之現有股權架構:
緊隨建議投資
於本公告日期 緊隨僅建議投資完成後 及股份轉讓完成後
佔同一類別 佔全部 佔同一類別 佔全部 佔同一類別 佔全部
已發行股份 已發行股份 已發行 已發行股份 已發行 已發行股份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股份百分比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股份百分比 概約百分比
A股
王建華 74,200,071 4.46% 3.90% 74,200,071 4.46% 3.36% 74,200,071 4.46% 3.36%
高波 153,500 0.01% 0.01% 153,500 0.01% 0.01% 153,500 0.01% 0.01%
楊宜方 113,000 0.01% 0.01% 113,000 0.01% 0.01% 113,000 0.01% 0.01%
呂曉兆 111,700 0.01% 0.01% 111,700 0.01% 0.01% 111,700 0.01% 0.01%
趙強 204,000 0.01% 0.01% 204,000 0.01% 0.01% 204,000 0.01% 0.01%
李金陽(2) 190,410,595 11.44% 10.02% 190,410,595 11.44% 8.61% 0 0.00% 0.00%
浙江瀚豐(2) 51,515,151 3.10% 2.71% 51,515,151 3.10% 2.33% 0 0.00% 0.00%
紫金集團(3) 160,000 0.01% 0.01% 160,000 0.01% 0.01% 242,085,746 14.55% 10.95%
其他A股公眾股東 1,347,043,361 80.96% 70.88% 1,347,043,361 80.96% 60.92% 1,347,043,361 80.96% 60.92%
小計 1,663,911,378 100.00% 87.56% 1,663,911,378 100.00% 75.25% 1,663,911,378 100.00% 75.25%
H股
紫金集團(3) 18,673,400 7.90% 0.98% 329,576,131 60.21% 14.90% 329,576,131 60.21% 14.90%
其他H股公眾股東 217,826,400 92.10% 11.46% 217,826,400 39.79% 9.85% 217,826,400 39.79% 9.85%
小計 236,499,800 100.00% 12.44% 547,402,531 100.00% 24.75% 547,402,531 100.00% 24.75%
總計 1,900,411,178 – 100.00% 2,211,313,909 – 100.00% 2,211,313,909 – 100.00%
附註:
(1) 由於約整,總百分比未必等於各項相加之總和。
(2) 於2026年3月22日,李女士與浙江瀚豐及紫金黃金訂立股份轉讓協議,據此,李女士與
浙江瀚豐同意向紫金黃金轉讓合共241,925,746股A股。股份轉讓的完成須待本公告所
載的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3) 於建議投資及股份轉讓完成後,紫金集團將持有571,661,877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約25.85%。因此,紫金集團將成為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
過去12個月的股本集資活動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5年4月6日 之 公 告,內 容 有 關 招 股 章 程 所 述 的 超 額 配
股權(「超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超額配股權已於2025年4月4日獲悉數行使,
涉及合共30,847,800股H股(「超額配發股份」),相當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
前 全 球 發 售 項 下 初 步 可 供 認 購 的 發 售 股 份 總 數 約15%。超 額 配 股 權 獲 悉 數 行
使的所得款項淨額約423.20百萬港元已由並將由本公司按比例用於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載用途。有關截至2025年
日之2025年年度業績公告中「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的用途」一節。
除超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外,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並無透過發
行股本證券進行任何股本集資活動。
進行建議投資的理由及裨益
紫金集團為領先的大型礦業集團,於金、銅、鋅(鉛)及鋰等多種礦產資源的勘
探、開發及營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按2025年產量計,紫金集團為中國最大的
黃金生產商,並位居全球黃金生產商前列。依託專業技術、具備深厚礦業專業
知識及卓越往績的專業技術及管理團隊,紫金集團憑藉高效營運及可持續發
展,在全球礦業領域建立了良好聲譽。
本公司預期,引入紫金集團作為戰略投資人,將有助支持營運改善舉措,並隨
時間提升股東價值。借助紫金集團的規模、技術能力及營運經驗,本公司有望
在勘探及資源轉化、礦山工程與建設、加工及回收優化以及供應鏈管理(包括
可能改善全球設備及消耗品供應商的對接,以及加強與下游加工及精煉渠道
的協調)等方面受惠。紫金集團在國際市場上經過驗證的執行往績以及項目開
發與營運能力,預期將加強本公司的執行紀律及長期表現。
建議投資擬進一步增加紫金集團於本公司的股權並深化本公司與紫金集團之
間的戰略協同,使紫金集團能夠為本公司的發展提供長期支持。此外,建議投
資亦將增強本公司的財務實力,並為本公司的業務營運及未來發展提供額外
資金。同時,此舉可提升整體財務靈活性,並有助本公司獲得更廣泛的資金來
源及更優惠的融資條件。
因 此,董 事(包 括 全 體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戰 略 投 資 協 議 的 條 款 屬 公 平 合
理,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且戰略投資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引入
紫金集團作為戰略投資人)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所得款項用途
建議投資之所得款項總額約為9,386百萬港元,而建議投資之所得款項淨額(經
扣除相關費用、成本及開支後)估計將約為9,292百萬港元,即每股認購股份之
認購價淨額約為29.89港元。
本公司擬將建議投資所得款項淨額用於(i)我們的海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建
設新發電廠、加密勘探以提資源量級別、深部及外圍區域的勘探項目、豎井、
斜 坡 道 及 通 道 的 建 設 及 延 申、購 買 設 備 及 機 器、升 級 及 技 改 和 擴 建 現 有 選 礦
廠、持 續 營 運 及 擴 大 露 天 採 礦 及 地 下 採 礦 擴 展 以 及 進 一 步 擴 大 礦 山 的 規 模;
(ii)收購具有一定規模及優質的礦業資產;及(iii)一般公司用途。
訂約方的資料
本公司
本 公 司 為 一 家 根 據 中 國 法 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主 要 從 事 黃 金 的 採、
選及銷售業 務。本 公 司 股 份 雙 重 上 市,其 中 本 公 司A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證
券代碼:600988 )上市及本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6693 )
。
投資人
紫金黃金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並為紫金礦業集團的全資附
屬公司。
紫金礦業集團
紫金礦業集團為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黃金及其他
礦產資源的開採、生產、冶煉及銷售。紫金礦業集團的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 份 代 號:601899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2899 )雙 重 上
市。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變動
於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及於本公告日期,紫金集團透過金山及紫金資
產紫雲3號分別持有18,673,400股H股及160,000股A股,佔於本公告日期及緊接
股份轉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0.98%及0.01%。
於 股 份 轉 讓 及 建 議 投 資 均 完 成 後(假 設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本 並 無 其 他 變 動),
紫 金 集 團 將 合 共 於 本 公 司 5 7 1 , 6 6 1 , 8 7 7 股 股 份(包 括 2 4 2 , 0 8 5 , 7 4 6 股 A 股 及
紫金集團將成為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集團,而賣方將不再為本公司單一最大
股東集團。
董 事 會 預 計,本 公 司 單 一 最 大 股 東 集 團 變 動、股 份 轉 讓 及 建 議 投 資 不 會 對 本
集團日常業務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本集團之業務及營運現時維持正
常。
一般事項
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會,以審議及(如適用)批准(包括但不限於)授出特別
授權、戰略投資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由 於 李 女 士、浙 江 瀚 豐 及 紫 金 集 團 各 自 於 建 議 投 資 中 擁 有 重 大 權 益,彼 等 各
自將於臨時股東會上就批准根據特別授權發行H股之決議案放棄投票。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投資之進一步詳情;(ii)召開臨時股東會之通告;
及(iii)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披?事項之通函,預期將根據上市規則適時於披?
易(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cfgold.com )刊發。
H股恢復買賣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3月1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H股於香港聯交所的買
賣自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起短暫停牌,以待刊發本公告。
本公司已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於2026年3月23日(星期星期一)上午九時正起恢復
H股於香港聯交所的買賣。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股份轉讓之完成須待股份轉讓協議項下之若干
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視情況而定)後,方可作實,且建議投資之完成須待
戰 略 投 資 協 議 項 下 之 條 件 獲 達 成 或 豁 免 後,方 可 作 實。由 於 股 份 轉 讓 及 建 議
投資未必會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 2025年股息記錄 指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公 佈 的2025年H股 股 息
日期」 總額記錄日期
「 2025年除息日」 指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網 站 公 佈 的2025年H股 股 息
總額除息日
「 2025年H股股息 指 本公司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將宣派
總額」 及派付予全體H股持有人(如有)以港元計值之末
期股息總額
「總認購價」 指 總 代 價 為9,386,153,448.89港 元(可 根 據 戰 略 投 資
協議所載之向下調整機制進行調整)
「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普通
股,以人民幣交易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營業日」 指 持 牌 銀 行 通 常 於 香 港 開 門 營 業,且 聯 交 所 通 常 開
市進行證券買賣的任何日子(星期六、星期日及香
港及中國公眾假期除外)
「本公司」 指 赤 峰 吉 隆 黃 金 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股 份 為 雙 重 上
市,其中本公司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
代號:600988 ),而本公司H股於香港聯合交易所
上市(股份代號:6693 )
「完成日期」 指 本公告「建議投資之完成」一節所述之建議投資完
成之日期
「條件」 指 本公告「建議投資之先決條件」一節所述完成建議
投資之先決條件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會,以審議及(如適用)批
准(包括但不限於)戰略投資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
交易,其中包括授予特別授權
「全球發售」 指 提 呈 發 售H股 以 供 香 港 公 眾 人 士 及 於 美 國 境 外 以
離岸交易方式認購,其詳情載於招股章程
「金山」 指 金山(香港)國際礦業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註冊
成 立 的 有 限 責 任 公 司,為 紫 金 礦 業 集 團 的 全 資 附
屬公司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
外 上 市 外 資 股,已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及 以 港 元 買
賣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或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交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
與其無關連的第三方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最後截止日期」 指 2026年9月30日 或 本 公 司 與 紫 金 黃 金 可 能 書 面 協
定的其他日期及時間
「重大不利影響」 指 任何事件、情況、影響、事態或狀況或其任何組合
(不 論 於 戰 略 投 資 協 議 日 期 或 之 前 已 存 在 或 發
生,或 於 其 後 產 生 或 發 生),而 該 等 事 件、情 況、
影 響、事 態 或 狀 況 對 以 下 各 項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不 論 該 影 響 即 時 或 其 後 發 生):(a)本 集 團 整 體
的業務、營運、資產、負債(包括或然負債)、物業
或業務或財務狀況或業績或前景;(b)本公司履行
其於戰略投資協議項下責任的能力;或(c)戰略投
資協議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重大不利事件」 指 具 有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的 任 何 事 件 或 情 況,或 事 件 或
情況的組合
「李女士」 指 李 金 陽 女 士,於 股 份 轉 讓 及 建 議 投 資 完 成 前 持
有 1 9 0 , 4 1 0 , 5 9 5 股 A 股,佔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本 約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議投資」 指 紫金黃金根據戰略投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認購認
購股份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所刊發日期為2025年2月28日之招股章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證監會」 指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包括A股和H股
「股份轉讓」 指 建議將李女士及浙江瀚豐持有的合共241,925,746
股A股轉讓予紫金黃金有限公司
「股份轉讓協議」 指 李女士、浙江瀚創與紫金黃金於2026年3月22日就
股份轉讓訂立的股份轉讓協議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 指 李女士及浙江瀚豐之統稱
或「賣方」
「特別授權」 指 將於臨時股東會上向股東尋求以配發及發行認購
股份的特別授權
「戰略投資協議」 指 本 公 司 與 紫 金 黃 金 於2026年3月22日 就 建 議 投 資
訂立之戰略投資協議
「認購價」 指 每 股 認 購 股 份 的 價 格,即 總 認 購 價 除 以 認 購 股 份
總數(即未經任何認購總價向下調整前的30.19港
元)
「認購股份」 指 本公司將根據戰略投資協議向紫金黃金配發及發
行的310,902,731股新H股
「浙江瀚豐」 指 浙江瀚豐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前稱煙
台瀚豐中興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
,於股份轉
讓及建議投資完成前持有51,515,151股A股,佔本
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71%
「紫金資產紫雲3號」 指 紫金資產紫雲3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紫金資產紫
雲3號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為 紫 金 礦 業 資 產 管 理(廈 門)
有 限 公 司,該 公 司 為 紫 金 礦 業 集 團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公司
「紫金黃金」或 指 紫金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為一間根據中國法律
「投資人」 成 立 的 有 限 責 任 公 司,並 為 紫 金 礦 業 集 團 的 全 資
附屬公司
「紫金集團」 指 紫金礦業集團及其聯繫人
「紫金礦業集團」 指 紫 金 礦 業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 間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紫 金 礦 業 集 團 的 股
份 為 雙 重 上 市,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股 份 代 號: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建華
中國北京,2026年3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建華先生、高波先生、楊宜方女士、呂曉兆先
生及趙強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張旭東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黃一平博
士、胡乃連先生、李厚民博士及蔣琪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