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 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3 16:06: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1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
下简称“《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届满,现
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69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2023 年 3 月 27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
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691.50 万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占
公司总股本的 0.50%,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5.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
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
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号)。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38.30 万元人民币(含税)。
下之日(即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
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
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 2024 年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0%。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45 号)。
派股权登记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第一批解锁股票 217.20 万股,剩余 474.30 万股股票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42.29 万元人民币(含税)。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
得现金红利 41.49 万元人民币(含税)。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该批股票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于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4 号)。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红利 82.98 万元人民币(含税)。
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
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20.75 万元人民币(含税)。
月 28 日,解锁股数为 207.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
实施,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持有人每个权益分配期对应批次持股
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解锁依据。本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
本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对应的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
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根据《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
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
金资产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
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
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
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水晶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