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
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反馈意见。
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激励对象在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重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