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
求,积极履行紫金矿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
定的职责,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法合规、勤勉尽责
履职,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召集人(首席独立董事),在会计、
投资、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经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何福龙,男,1955 年 10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及王亚南经
济研究院兼职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硕士生导师。1994 年 3 月
至 1998 年 4 月任香港大公报财务经理,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起任厦
门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
模、改革开放 40 年 40 位福建最有影响力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19
年 12 月-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本人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担任委员,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履职及保持独立客观判
断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相关要求。
二、2025 年独立董事履职基本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26 次、审计与内控委
员会 7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独
立董事与审计师闭门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 出席情况
股东会 3/3
董事会 25/25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7/7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8/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2
独立董事与安永审计师闭门会 1/1
注:1.上表数据格式为: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入表内会次统计。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落实证监会系列监管新规,同步匹配《公司章程》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适应性修订,就监
事会取消、专门委员会名称变化及部分文字表述作相应调整。
本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的
研究决策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本人持续推动落实 2024 年 10 月高层战略研讨会会议精神和
重要举措,深入权属单位开展集团战略贯彻专项指导。
本人坚持常态化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汇报;就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有效进行沟通交流,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持续重点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
报告期,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开 3 次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
议,听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年度审计计划,并提
出意见建议;与公司财务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共同作为评委,参
与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履职评估及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
选聘;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进行审阅并发表审核意见。报
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控监督和风险管理工作,持续督促管
理层完善监管体系,优化内控系统,关注风险事件,强化条块协
同,规范人员培养,确保公司各板块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
报告期,本人严格依据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聚焦
股权激励实施、薪酬考核管理、董事高管提名选聘等核心职责高
效履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成就、2023 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多项议案,保障长期激励机制规范落地;研
究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立薪酬厘定原
则和止付追索机制;系统组织开展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履职情况绩效测评与考核工作;稳步推进董事会换届相关筹备工
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
障。
(三)现场考察调研情况
本人坚持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公司重点项
目及权属企业生产运营实际,对提升本人在董事会更加科学合理
发表审议意见和建议有重要助益。
报告期,本人累计实施 4 次项目调研,全年参与现场考察调
研共计 38 天。其中:
权属企业进行调研,实地考察了诺顿金田、奥同克、泽拉夫尚等
重点项目生产与建设一线,及新加坡公司和财资中心等平台企业
现场,对项目投资后评价效果及工作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结合集团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布局,对加强产业协同、运营管理、
投资并购等方面提出建议。
企业进行调研,实地考察了山西紫金、乌后紫金、巴彦淖尔紫金、
陇南紫金及藏格矿业等单位项目生产一线,对推进上市企业治理
现代化、加快智能化矿山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项目进行了考察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意见。
(四)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多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常态化研读公司公告及中介机构研究
报告,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董事、高管
及相关人员保持高效沟通,就关注事项要求专题汇报或说明;密
切关注全球矿业行业动态及监管政策变化,客观公正监督公司投
资决策与运营管理;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及外
部关切,为公司治理与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人履职保障,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
的知情权。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本人工作协
调,在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人员配备及信息获取等方面给予充
分支持。报告期内,针对本人在董事会上提出的关注事项或风险
警示,管理层及时跟进并在后续会议上专项报告落实情况,切实
保障本人有效履职。
三、重点关注事项工作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面
报告期,为落实监管新规,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
展适应性修订。本人严格履行审议职责,对《关于修订<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审慎研究、保障制度修订合法合规、契合
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实际,推动关联交易决策机制规范运行。
(二)董事高管薪酬方面
报告期,本人参与指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订工作,确立六项核心原则:与国际行业地位及中国矿业实际
相匹配,与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相结合,与个人职责、贡献和绩
效相适应,与公司市值和市场表现相挂钩,与总体薪酬体系及关
键人才薪酬相适配,与可持续发展和 ESG 指标相联系。上述原则
为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运行筑牢制度根基,
推动实现公司、股东与核心团队利益的深度绑定。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公司对旗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
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报告期,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
制的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
情形。
(五)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方面
报告期,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成就、2023 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多个事项,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安排契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与长远
战略规划,有利于充分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发展利益、激发经营
活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方面
报告期,公司相继发布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
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公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涉及财务
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报告期,本人根据相关制度要求,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定期沟通,
切实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方面
报告期,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本人认为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分配方案注重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方面
报告期,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方面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 年,公司发布 185 篇 A 股、
公司情况,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方面
报告期,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审阅公
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并能根据治理结构调整
积极适配优化,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要求。
(十二)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方面
报告期,在日常工作范畴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组织的线上
线下交流、路演及反路演、策略会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
深度洞悉并积极应答中小股东、投资者关注的各类事项,广泛征
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章,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原则,深
度参与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决策等事项,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财
务报告,客观研判、审慎表决,据实提出独立专业意见,持续推
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以经验技术赋能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与充分支持,尊重
专业判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满之际,对公司发展取得的卓越成就深感欣慰,对紫金未来高质
量发展的壮阔前景满怀期许。愿公司在新阶段持续精进笃行、勇
毅开拓,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全
球矿业舞台上续写更加辉煌的发展篇章!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何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