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23: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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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2793 号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铭达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铭达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铭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恒铭达
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恒铭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恒铭达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铭达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本文中出现部分合计数
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本公司委托主承销
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金人民币75,599.9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129.81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部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141.5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328.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24〕3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770.38万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65,993.06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收益353.8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
续费80.92万元)。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390.6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161.07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161.0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63,757.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2,167.5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1,432.87万元,专户存储
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6.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
第十五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8月16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支行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12459000000642002     专用存款账户      2,382,949.4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
支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巴城支行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
支行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12459000000680604     结构性存款   230,000,000.00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12459000000682840     结构性存款    25,000,000.00
华夏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12459000000686232     结构性存款   125,000,000.00
中信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8112001113300921064   结构性存款   240,000,000.00
合   计                                          637,573,143.83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6.84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
收入75.9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5万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03万元),已计入
现金管理收益1,432.87万元(其中2025年度现金管理收益1,079.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
对项目整体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
侧矮岭段(厂房C)”为“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上
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7,347.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112号)。以上资金
于2024年9月13日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
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
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余额
为6.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方          产品类型    现金管理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3,000.00   2025-10-17   2026-1-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500.00   2025-11-7    2026-1-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12,500.00   2025-12-10   2026-2-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4,000.00   2025-12-22   2026-1-21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
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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