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泽新材”)增资6,432.33万元,其中1,316.19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5,11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有泽新材的注册资本由5,115.51万元增加至6,431.70万元,
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1.129%增加至61.13%,有泽新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
务报表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事项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
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设
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危化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比例为48.871%。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未审计) 2024年12月31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18,824.43 17,336.12
负债总额 7,631.66 7,817.89
所有者权益 11,192.77 9,518.23
项目 2025年1-12月(未审计) 2024年1-12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10,802.00 9,525.25
营业利润 1,736.09 980.35
净利润 1,697.45 1,004.29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货币方式对有泽新材增资6,432.33万元,其中1,316.19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5,11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有泽新材股东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限公司
放弃增资的同比例认缴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有泽新材的注册资本由5,115.51
万元增加至6,431.70万元,公司对有泽新材的持股比例由51.129%增加至61.13%,
对其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 2,500.00 38.87
限公司
合计 5,115.51 100.00 6,431.70 100.00
四、定价依据、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
司以2,470.66万元的价格收购周志峰持有的有泽新材19.23%的股权及深圳市华
莲互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泽新材20.02%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有
泽新材39.25%的股权。公司同时对有泽新材增资1,529.34万元,其中1,000.00
万元计入有泽新材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1.5293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及增资
完成后,公司对有泽新材的持股比例为51.13%。
股权转让及增资时有泽新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6,422.38 15,262.51
负债总额 8,682.49 8,277.92
所有者权益 7,739.89 6,984.60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4,319.58 8,858.08
营业利润 740.80 514.43
净利润 755.29 537.34
项目 31 日(未审
计)
资产总额 18,824.43 8.59% 17,336.12 13.59% 15,262.51
负债总额 7,631.66 -2.38% 7,817.89 -5.56% 8,277.92
所有者权
益
项目 2024年1-12月 2023年12月31日
月(未审计) 2024年增减 2023年增减
营业收入 10,802.00 13.40% 9,525.25 7.53% 8,858.08
营业利润 1,736.09 77.09% 980.35 90.57% 514.43
净利润 1,697.45 69.02% 1,004.29 86.90% 537.34
有泽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0,802.00万元,比2024年增长13.40%。2024年有泽新材
实现净利润1,004.29万元,比2023年增长86.90%,2025年有泽新材实现净利润
展趋势、业务规划、业绩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增资价格由交易各方本着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公司对有泽新材增资6,432.33万元,其中1,316.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向有泽新材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周志峰(以下简称“乙方1”)、
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2”)、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316.19万元,资本公积5,116.14万元。
务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聚酰亚胺膜材料相关的生产设备采购、技术研发投入、市
场拓展、流动资金补充等,不得用于偿还丙方股东债务、进行非经营性支出等与
丙方主营业务无关的用途。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制定详细的增资款使用计划,
报甲方备案后执行。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丙方完成本次增资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等)及工商变更登记前置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
将全部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丙方应在收到增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的收款凭证。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增资款;
(2)增资完成后,按照持股比例享有丙方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
权、分红权、知情权等;
(3)有权对丙方增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配合甲方的核查工作;
(4)按照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得损害丙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配合丙方完成本次增资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相关
意见、配合召开股东会等;
(2)保证其持有的丙方股权无权利瑕疵,未设置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
不存在任何被司法冻结、查封的情形,且不会在本次增资期间处置其持有的丙方
股权;
(3)增资完成后,按照持股比例享有丙方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配
合甲方对丙方的战略管控与资源赋能工作。
(4)乙方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同比例认缴权利。
(1)负责办理本次增资所需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
资本变更、股东信息变更等,应在甲方支付全部增资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并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复印件交付甲方;
(2)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增资款,接受甲方对增资款使用情况
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送增资款使用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3)本次增资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甲方的股东
权利,及时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财务报告、股东会会议资料等相关文件。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增资款,每逾期一日,应按
逾期支付金额的0.05%向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丙方及乙方有权单
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部分增资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丙方。
(2)若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增资款,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限期
改正,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违规使用的资金追回;若丙方逾期未改正,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按违规使用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且有权单方要求丙方回购
甲方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
(3)若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
应按甲方增资款总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在甲方解除协议通知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增
资款,并按增资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其声明与保证,导致甲方本次增资目的无法实现或甲方遭
受损失的,乙方应连带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款、利息、违约
金、律师费、诉讼费等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5)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
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有泽新材进行增资,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结构与治理结构的逐步
优化,实现“设备+材料”模式的逐渐完善,有利于公司统筹资源配置和业务布
局,增强有泽新材的资本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设备+材料
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增资完成后,有泽新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将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积极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有泽新材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受
到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
将及时关注有泽新材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