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生效日期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其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董事长梁允超基本薪酬 25.92 万元,副董事长梁水生
基本薪酬 180 万元,董事、总经理林志成基本薪酬 199.92 万元,职工董事汤晖
基本薪酬 240 万元,副总经理陈宏基本薪酬 180 万元,董事会秘书唐金银基本薪
酬 57.48 万元,财务总监何白霖基本薪酬 64.92 万元。
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相关福利
按照公司内部福利制度执行。
四、薪酬发放
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
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五、其他说明
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等事项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