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22:09: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6人
  (7)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8)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9)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10)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11)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中汇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
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2月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丰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