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22:08: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议相关议案,积极指导
有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充分地履行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查
阅了安永华明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
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和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本行 2025 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
服务范围,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注重对关键
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的指导,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
计、审阅和商定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规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平安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