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4,074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51,130 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
总额 80,484,430 股的 0.6848%。
(3)授予价格:4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
股 4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 53 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
(5)公司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
核算归属比例。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
对应考 (A) (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Am)
AI 语音类方案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营业收入 Am*80%
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的 1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营业收入 Am*80% 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的 140% 1,0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营业收入 Am*80% 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
的 160% 低于 1,000 万元
研发项目产
研发项目产业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完成度 财务指标对应系数 业化指标对
化指标完成度
应系数
A≥Am X=100% 不启用 ——
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 B≥Bm X=100%
An≤A
累计销售额 B
营业收入
参考研发项目产业化 B≥Bm X=50%
A
累计销售额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人民
币。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B+及以上、B、B-、B-以下(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
B-以下)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
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B+及以上 B B- B-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25%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
划。
(1)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3)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4)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3 月 28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 年第二
期 限 制 性股票 激 励计划 第一 个归 属期 符合归 属条件的公告》(公 告编号:
(6)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
(公告编号:2024-039)。
(7)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其中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229,335 股,归属人数共 52 人。
(8)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其中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2,146 股,归属人数共 1 人。
(9)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 3 月 22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0)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其中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308,640 股,归属人数共 53 人。
(11)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
三期、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予/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12)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后首
价格 次授予部 取消归属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
归属数 归属人
归属日期 (元/ 分剩余有 数量及原 属价格及数量的调
量(股) 数(人)
股) 效 数 量 因 整情况
(股)
由 40 元 / 股 调 整 为
情况详见注释。1
实施完毕,授予价格
整情况详见注释。2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对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27.86 元/股,剩余可
归属数量由 551,130 股调整为 771,582 股(按照各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单独计算转增后股份累
计剩余 771,602 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对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27.86 元/股调整为 19.47 元/股,剩余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由 231,481
股调整为 324,074 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
属数量为 324,074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激励
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因此
本计划即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7 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
职期限要求。
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公司 2025 年业绩。
财务指标:营业收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
对应考 入(亿元)(A)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Bm)
(Am) (An)
RISC-V 双核处理器芯片第一代
第三个 度营业 Am*80
归属期 收入的 %
计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财务指 研发项目 (天职业字[2026] 7726 号):2025
财务指 财务指标对应系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
标完成 产业化指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6,527.54
标 数 对应系数
度 标完成度 万 元 , 是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的
A≥Am X=100% 不启用 —— 202%,已达到目标值,符合归属条
An≤A< 参考研发项目产 B≥Bm X=100% 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营业收 Am 业化累计销售额 B
入
参考研发项目产 B≥Bm X=50%
A
业化累计销售额
B
公司层
面归属 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比例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
于 1,000 万人民币。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本期拟归属的 53 名激励对象的公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司 2025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53 人
的考核评级均为 B+及以上,本期个
考核评级 B+及以上 B B- B-以下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因此,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53 人均已达到第三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可归属 324,074 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3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324,074 股。
(三)归属人数:53 人。
(四)授予价格:19.47 元/股(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
此授予价格由 40 元/股调整为 27.86 元/股;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
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27.86 元/股调整为 19.4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 (股) 首次获授的限
号 票数量(股)
转增前* 转增后* 制性股票总量
一、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69,090 20,727 38,690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9 人) 482,040 144,612 283,448 30.00%
合计 551,130 165,339 324,074 30.0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
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