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6-021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蓝电”或“公司”
)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郑新雄先生、刘惠好女士、吴伟先生,郑新雄先生为主
任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及各委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3 月 18 日 1.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会 2025 年第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一次会议 2.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的议案》
的议案》
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月 25 日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员会 2025 年第 议案》
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5 月 16 日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8 月 20 日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员会 2025 年第 要的议案》
四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0 月 27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员会 2025 年第 日 议案》
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5 年年度审计
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天健执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
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
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
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四)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
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
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
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