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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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全
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各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
业务流程和主要业务模块,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并重点关注了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和资产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超过资产总额的 2%;
  B.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
  C.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小于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未进行错报更正;
  c)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d)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监督无效。
  B.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超过资产总额的 2%;
  B.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
  C.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
影响水平小于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b)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c)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d)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e)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B.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
  a)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
委员会和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缺陷的组合。
  C.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核准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
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
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
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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