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 17,7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相关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1 号文)的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 1,842.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4,2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89.55 万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2,170.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79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41,152,263 股,发行价格为 14.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599,999,99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680,629.0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582,319,365.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位。天健所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
号)。
二、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 4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到期,
其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7,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
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在进行现金
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整体风险较小。同时,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现金管理产
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
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
更好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相关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
理层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通过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