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胜伟策电子(江苏)
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
家 税 务 总局江 苏 省税务 局联合 颁发的 《高新 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 号为
GR202532004818,发证时间:2025年11月18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规定,胜伟策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5-2027年)可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5年度,
胜伟策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申报缴纳。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
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