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15Z001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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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容诚专字[2026]215Z0013 号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董事会
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灿光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聚灿光电董
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聚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聚灿光电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聚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5Z0013 号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孔令莉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思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 超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聚灿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2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5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04.9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108,155.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052.89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
理财产品余额 27,000.00 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
额为 3,716.8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7,819.02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819.02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浦发银行苏州
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000007917、89010078801700008261)、
兴业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90100100194765)、交通银行宿
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98899991013000292254)。
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芯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子公司聚灿宿迁及中信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吴中支行、交通银
行宿迁分行在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000007917 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正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正常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合 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8261 81.4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94765 457.9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98899991013000292254 279.63
合 计 819.02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情况
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80,000.00 万元)用于
新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关于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年 1 月 17 日公告资金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调整募投项目“Mini/Micro LED 芯片研发及制
造扩建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 年度 投 入 募
募集资金总额 108,155.02 39,296.0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 累计 投 入 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84,052.89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3.97%
是否已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变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改变) 总额 金额(2)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08,155.02 28,155.02 8,924.33 19,812.57 70.37% 2026 年 8 月 — 不适用 否
研发及制造扩建项目
是 — 80,000.00 30,371.70 64,240.32 80.30% 2026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光外延片、芯片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8,155.02 108,155.02 39,296.03 84,052.89 77.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分具体项目)*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公司已在本报告期内全部提前归还完毕。*2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7,00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情况*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7,819.0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7,00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剩余 819.02
用途及去向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1、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
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40 万片红黄光外延片、芯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3 月延长
至 2026 年 12 月。
*2、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 亿元分批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至本报告期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3、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公司存在少量大额存单实际持有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情形,上述大额存单均在董事会审议的使
用期限内持有,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存放安全,在市场利率呈下行趋势的环境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